黑龙江户外网-龙江户外-灵佳网-曾经的足迹-灵佳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楼主: 金顶

四川四姑娘山14名失联者平安出山 身体健康毫发无伤 [复制链接]

authicon494759 发表于 2011-10-14 04:31:13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保佑,阿弥陀佛,感谢真主。   终于平安回来了。

雪域:潜水 发表于 2011-10-13 10:12 http://www.hljout.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元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目前需缴纳的费用包括500元罚款,及登协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四川在线)

authicon494760 发表于 2011-10-14 04:35:40 |显示全部楼层
http://www.hljout.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信仰还挺杂的哈
阿门 发表于 2011-10-13 17:19 http://www.hljout.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quote]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元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目前需缴纳的费用包括500元罚款,及登协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四川在线)

authicon494761 发表于 2011-10-14 04:45:16 |显示全部楼层
上帝保佑 平安就好!
云丽 发表于 2011-10-13 18:12 http://www.hljout.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元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目前需缴纳的费用包括500元罚款,及登协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四川在线)

authicon494762 发表于 2011-10-14 04:48:03 |显示全部楼层
担心第四批12人的搜救队员
瑞雪兆丰年 发表于 2011-10-13 20:12 http://www.hljout.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接到最新指示,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的2.6万元救援费用由政府承担,9名登山者目前需缴纳的费用包括500元罚款,及登协支付的3600元救援费。(四川在线)

authicon494763 发表于 2011-10-14 05:07:30 |显示全部楼层
事件发生后,社会各界共派出了5支人数不等的搜寻队伍进山,牵动了上千人。在游客获救后,舆论普遍认为应该对他们这种违规行为进行重罚。“关于处罚其实并非网上传的那样。首先他们需要支付一定的救援费用,四姑娘山景区管理局救援费共计2.6万,已确定不用游客支付;而四川省登山协会的救援费用为3600元,已确定需要游客支付。此外就是罚款,按照《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于违规登山、穿越等活动的处罚为500至2000元,所以最多也就处罚2000元。我们已经将处罚结果上报有关行政部门,等待最后的批准。”高敏表示。这也就意味着,虽为救援他们耗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而这些惹事的游客最多只需要缴纳费用5600元

authicon494764 发表于 2011-10-14 05:08:26 |显示全部楼层
此外,一支由12人组成的搜救队在11日进山以后至今3天没有和外界联系。而被救人员对于救援队漠不关心的态度也引发热议,四川省山地救援总队户外运动教练秦卓然对此表示非常心寒:“我一看到他们我就心寒,坐在那里像英雄一样摆谱,他们也没有感觉到,这个事件给救援队造成了什么影响,而且我们的人在里面,他们也毫不关心。”高敏昨晚告诉记者:“目前还没有和救援队取得联系,不过他们的经验都非常丰富,估计今天可能就会出来。”

authicon494775 发表于 2011-10-14 06:39:14 |显示全部楼层
对12人500元的罚款少了。

authicon494797 发表于 2011-10-14 08:43:17 |显示全部楼层

authicon495191 发表于 2011-10-15 22:02:37 |显示全部楼层
驴友建议

  有些费用可降低 违规处罚可更重

  最近几天,这次四姑娘山违规穿越事件也成为各大户外运动网站上热议的话题,那么驴友们对此事到底是如何看待的呢?记者昨天采访了来自四川大学的驴友汪必耀,他说:“这几天大家都在说这个事,我们觉得违反规定就应该要负责任。为了进行救援,动用了这么多的人力和物力,让驴友自己承担救援费是情理之中的,这样才能给他们教训。”而对于顶格处罚只有2000元的规定,汪必耀认为:“其实登山、穿越本身就是一项高消费的户外运动,所以对他们来说不多。以往也发生过很多类似的事情,救援也都是义务的,我个人觉得驴友应该为大部分救援费用埋单,否则大家都不会重视。”

  汪必耀是川大的一名研究生,自己也非常喜欢穿越,今年五月份还到四姑娘山进行过露营,他在肯定重罚的同时也有自己的建议:“为什么很多驴友都会选择不登记进行违规户外运动?去年我们在四姑娘山露营两三天,每个人收取的管理费就要100多元,加上门票,对于我们学生来说也算一笔开支。很多时候就是觉得能省就省了,一般也不会出现什么意外。当然这样做是不对的。我觉得有关部门可以制定更详细的管理办法,比如对有些费用可以适当降低,对违规的处罚可以更重,这样也许就可以有效避免违规行为的发生。”本报记者 陈浩

authicon495193 发表于 2011-10-15 22:09:14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2011-10-15 08:03:47  新浪noserious 1  
营救四姑娘山失联驴友,本来该是一桩喜事,全队无恙,自行出山。但此后媒体、微博关于罚款、营救费用分摊的讨论却让我如鲠在喉,不吐不快。
即便大多数网络民意认为驴友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但我是极不同意驴友支付所谓的“罚款”和其他任何费用的,虽然我不清楚法律条文,但我知道,要求驴友支付营救费用的行 为是无法可依的,一旦开此先例,那明火执仗的抢劫也如同“合法”了。
举个极端的例子,你如果想清静几天,不通知任何人躲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家人三天没有得到任何消息报警寻求帮助,那你是否该为警方所动用的资源付费呢?答案是否定的!你可能 应该受到批评教育,该向家人和关心你的亲朋好友道歉,但你绝对无需为警方所动用的社会资源付费。为什么呢?因为你是交“保护费”的人,你劳动所得中支付的各类税费就是让政 府在需要的时候提供帮助的,就像我们支付的大病保障保险一样,平时用不到,却是在救急救难时发挥作用的。政府做了应该做的事,为什么再要驴友分摊营救费用?!
其次,也不用向景区支付罚款,哪怕按规定总共只需“500元”。山川风景本是天赐灵物,任谁都可走得看得,现在地方政府画地收钱的合理性暂且不论,连不按规定的线路走都要 罚款,以后是不是景区规定了步伐不到或超过60公分都要罚款,那旅游都只能走正步了呢?!买门票进景区,管理单位对规定线路内的游客安全承担责任,此外的安全责任由游客自 负,这才是平等公平的约定,“必须走规定线路”绝对是无效的霸王条款,天大地大,路难道就只有地图上的一条么?前人没走过的就不许走,那世上就无路可走了!
最后,舆论媒体上得讨论一面倒的观点是:驴友必须支付大额的搜救费用,仅4000多元起不到惩罚作用,我认为那是一种媒体暴力,绝不可取。通过金钱的惩罚能让他们真正认识 到生命的可贵么?那只能让“金钱至上”观念更广泛的传播,所有人真正需要的生命教育从此将更加缺乏。舆论的风向一开始就错了,并且在微博的助推下离正确的道路越来越远。
不该接受任何形式的罚款——这是我的观点,但日后事情的结局最终怎样现在还不得而知,我想,从目前“有关部门”引导媒体的情势来看驴友“出血”是不可避免的了,事情真的发 展到这样地步的话,我也只能悲哀了,能让我更加确认的是《乌合之众》里的一个观点——“群体就是乌合之众,群体的智商只是个体智商的下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电脑版|黑龙江户外网曾经的足迹-龙江户外-灵佳网- ( 黑ICP备15006447号-2 )

黑ICP备15006447号-2

 站长微信号:h9999ha

GMT+8, 2024-5-19 10:47 , Processed in 0.046652 second(s), 6 queries , Fil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