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与公益、慈善这点事....... 《增广贤文》有一句话”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现在舆论宣传的“公益”、“好人”、“最美”和“毫不利已,专门为人”、“无私奉献”、“大公无私”似乎矛盾!其实追究人(包括最爱心的人)的内心深处,谁不为自己呢?追究到底人的最高精神追求,谁不为自己快乐呢??!! 而关键当下人们不知道怎么作,如何作才是为已!才是真正的快乐!!!而往往从一个极端滑向另一个极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这句话却常常成为极度自私,干尽伤天害理,专门坑害别人,获得利益等人一个聊以自慰,麻痹自己良心的说辞!其实老祖宗留下的这句话真是千真万确,经得起千年的考验啊!在中国传统文化里,何为大,只有天和地啊!君不见人在危急和痛苦中,大多会喊“我的天啊!”而现在网络用语也有“逆天”一说,可见天地之大,天地在人们心中的神圣!那么天都要诛,地都要灭的是什么人啊?!那就是不为己之人啊!大家逆向思维看看当下大多凡是诛灭之人,犯罪坐监之人,哪个是真正为自己,为自己长久健康的快乐呢?“房姐”好象为自己暂时房子多啦、“表叔"好象为自己暂时表多啦、不法商人好象为自己暂时钱多啦,但是最后的结果是天诛地灭啊! 真正的原因是很多人不知道如何作才是真正为自己,如何作才能让自己内心真正快乐!我想对于大多数人来讲,追求快乐有2个原则1是快乐一定长久和可持续的2是快乐建立的基础是不伤害别人的代价获得的快乐。要作好以上2点在当下也是很难的。 而目前很多媒体对于公益、慈善、好人的宣传,却似乎有背人性。大多冠以“毫不利已,专门为人”、“无私奉献”、“大公无私”“全心全意为他人服务”把他们推上所谓的道德至高点上,这样宣传的结果,形成啦一个定势让这些公益、慈善、好人们心中口中也欺骗自己,“我作这些,不是为自己完全为别人”其实,人的内心还是为自己,这样违背人性的宣传太可怕啦!而社会很多人士则一定要探究公益、慈善、好人们的真正动机和心理,抓住一点为已的事则穷追猛打,一定要把他们掀下道德的至高点!所以“袁厉害”无论是“爱心妈妈”也好“房姐”也罢,她仅仅是一个普通有爱心的劳动妇女,也仅仅是为自己而已! 所以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与作公益、慈善、好人不矛盾,也希望所有作公益、慈善、的人认清这点,不欺骗自己,不欺骗别人,勇敢大胆的说出、喊出:“我作这些为自己,为自己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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