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野马牧人 于 2014-1-29 16:04 编辑
盛赞《还我们一个更加纯净的蓝天——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
刚刚看过“军歌嘹亮”超级版主的上述帖子及转发的几份其它各地“不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很有同感,坚决支持!同时也为户外人能有这份高度的环保意识而深感自豪! 不多说了,下面把我2011年春节期间写的一篇涉及此类内容的感想贴出来,借以表明态度,并声援上述“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只是那时候国人还不熟悉“雾霾”和“PM2.5”等概念)。
《说说“硝烟”的事》
(野马牧人·2011-2-9 19:39)
“说说‘硝烟’的事”,这是2月3日大年初一上午起床之后的第一个想法,于是就在当时的“九宫格日记”里给自己列出了这么一个计划。既然是“计划”,那就总是要实施的,只是时过境迁之后,渐渐地便没了当时的“兴致”,甚而至于成为一种负担——欲说还休,欲罢不能。如此话题,简直就是“鸡肋”——奈何?索性顺手敲上几行文字——点到为止,点不到“活该”了。反正已经没有心情搜肠刮肚、引经据典地“论述”什么了。
“硝烟”,按照百科全书的解释:1.指爆炸物爆炸后形成的烟雾;2.形容战火。再有就是指“硝烟反应”——射击残留物鉴定的一种方法。从这些解释中我们可以知道,硝烟是由爆炸产生的;战争可以产生硝烟;硝烟是一种烟雾,这种烟雾会产生残留物,以至于可以得出结论:硝烟是一种可以污染环境的烟雾。
战争会产生大量的硝烟,但是战争是不以人们善良的意愿为转移的。所以说,在战争年代,硝烟会像浮云一样,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无论神马时候。
战争时期的硝烟无可奈何,可是和平时期的“硝烟”就有些让人费解了。不知道是“好战”还是“媚俗”,抑或是“迷信”和“压抑”以及弱者的“暴力发泄倾向”的驱使,反正是每逢年头岁尾在烟花爆竹那耀眼的强光和震耳欲聋的爆裂声中升腾起来的浓浓的硝烟足以让人产生太多的厌恶了。这还不算在今年“春晚”的600多起大火中“产生”出来的受难者的愤怒,更不要说眼科医院中兀自增加的那些就医者......怕是哮喘易发人群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的患者更是无法以“平和”的心态来面对这浓烟滚滚的夜晚吧?!
火光冲天,震耳欲聋;浓烟滚滚,臭气袭人;纸屑堆累,垃圾遍地;车鸣犬吠,日夜不停......如此陋俗,愈演愈烈,扰民伤财,乏善可陈。
一时想起要把和平年代的“硝烟”和抗战时期的硝烟做个量化的对比,只是苦于手头没有相关的数据,所以还无法得出“负责任”的结论。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公开的相关报道中找到诸如当年的“战争规模”和现实的“鞭炮产量”等等一些量化的依据。据此给我的感觉是:每年国人用于烟花爆竹上的费用不亚于当年抗战时期用于弹药上的开销。
和平时期啊,我们有什么理由还继续制造硝烟?刚刚有俩鳖钱,我们有什么理由去制造如此巨大的浪费?看看当今世界的潮流,想想贫困地区的儿童......何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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