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区简介】 奈曼沙漠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大沁他拉镇附近,自古以来,大漠戈壁,就是人迹罕至、充满神奇色彩的地方。“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苍凉雄奇的景象比之江南的小桥流水别有一番风情。告别城市的喧嚣,走进漫漫黄沙,自然界的沧桑变迁,人世间的悲欢离合,都已被时间之流冲刷成了一个个遥远的故事。在这里,人们面对的除了自然,就只剩下真实的自己,还有回荡在历史隧道尽头的文明回声。 泥林,又称狼牙坝,位于吉林松原市乾安县西部,距县城35公里,西临大布苏湖,北靠大布苏镇。东观“狼牙坝”,锯齿狼牙,奇峰林立,气势磅薄,像一座森严古城堡。垛口连绵,影若将士扶望守城,严阵以待。“狼牙坝”高出湖面50米,南北长15公里,面积为58平方公里,沟壑纵横,叠峦起伏,数以万计泥柱如林,连峰接岭,土壁陡峭,形状各异,阵阵寒气逼人,大有幽谷深渊之感,犹如置身于原始公园之中。土柱泥林,其形似锯齿,状如狼牙,脉脉相连,横卧南北,故当地人称为“狼牙坝”。来此观光的人说:“南有桂林,北有泥林。”今日的“狼牙坝”,奇花异草共生,湖中芦苇荡漾,乃是候乌、野兔、狐狸、野狼、蛇等鸟、兽常常出没和繁衍栖息的地方。 奈曼王府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始建于清同治二年(公元1863年),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占地面积9997平方米,有房屋190余间,系台榭回廊式四合建筑。原为奈曼部首领札萨克多罗达尔汉郡王的府邸,现已对公众开放。整个建筑风格具有鲜明的蒙古民族特色,设计和布局反映了当时王公的尊严和严格的等级制度。
【活动地点】:吉林乾安,奈曼旗沙漠
【活动时间】:2016年04月23日—04月24日 【活动召集】:甜心13895717477 【活动咨询群】365034399【活动人数】:38人或54人,额满为止 【行程安排】 4月23日:早5:30哈市发车。大约10:30哈市-吉林乾安泥林公园。午餐车上自理。 在乾安泥林公园游玩拍照,景色奇美。12点30分泥林公园出发赶往奈曼旗。集体晚餐,啤酒不限量,餐后分配房间,2—4人标间 4月24日:早5:00起床,5:30早餐,6:00出发来到北包古图嘎查沙漠穿越起点。分A、B组:A组:穿越北包古图嘎查-奈曼沙漠旅游去穿越,大约6公里左右。 B组:乘车前往奈曼旗沙漠旅游区。10:00-12:30在沙漠旅游区游玩、滑沙和拍照。11点两组在沙漠旅游区集合上车,集体午餐。餐后登车回返哈市,结束愉快沙漠之旅。
本次活动是沙漠休闲游,适合所有的人参加。 【活动费用】420元=往返车费+1早餐2正餐+1晚星级标间住宿+泥林公园门票 注:4月23日午餐是在行车途中,自理。晚餐在奈曼旗市,酒水不限量,住宿为双人标准间。 另:泥林公园和博物馆团体票是30元,奈曼王府和沙漠旅游区不收门票。这是网上查询的结果,需要以实际发生为准,多退少补。 【集合时间地点】: D1集合地点:5:30在北方剧场满洲里街爆米花门口准时出发。过时不候。 D2集合地点:5:45在动力乐松广场火炬下集合出发。守时是美德。 D3集合地点:6:00哈市瓦盆窑高速入口前。 【集合时间、地点及报名】:包车出行,报名时留下联系电话,临时取消请在活动前2天告知活动组织者,届时不告知或者取消后无人顶替者请支付费用240元,代报名者由替报人负责。新参加活动要求年龄在18--60周岁以内无心脑血管等突发性疾病的成年人。 【报名具体要求】:按报名先后顺序分车和安排座位,上车时不得抢占座位!报名者请写明参加人数和联系电话。并注意在活动前一天晚间务必保持开机状态,如遇恶劣天气则随时取消活动。 户外有风险,报名须谨慎。为减轻你和家人及同行者的负担要求参加活动者自行购买户外保险。 【免责条款】 参加本次活动的人员,均已事前知道活动计划及行程安排,充分了解活动可能出现的各种意外风险。在自愿参加本活动时,做出并确认遵守下列承诺。 在签署本承诺书前,本人已明确悉知:本次活动匿藏风险;虽然队员主动防备可能发生的各种风险,但事故隐患仍然不能完全排除。因此,经谨慎思考后,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一、 本次活动是自由集约式的户外活动,因共同的爱好和理念自由组合,自主活动。本人根据自己的能力(体能登山技能和经济能力等)谨慎决定参加本活动,并自主关注自身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活动中,队员之间只有相互关心帮助和遇险施救的道义责任。因此,除因队员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本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外,仅因一般过失(包括自己或其他队员过失)导致的伤害和损失,愿意由本人承担责任,同时放弃对其他队员提出民事赔偿的权利。 二、活动组织者是活动项目的信息提供者,也是参加活动的队员,受全体队员委托,组织者按全体队员最终确定的活动方案指导活动。在活动中,组织者仅对活动的计划行程负责,并向队员谨慎提醒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注意事项,但不承担队员在活动中的事故出险责任(包括意外事故,组织者为侵权人之外的侵害事件和无过错责任事故)。本人充分理解并尊重此项共识,做好自身安全防范措施,并对活动中的事故风险自负其责。 三、 活动中,所包车辆是受全体队员的委托所租的车辆,其利益为全体出游人员所共享。因此,活动途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给本人造成伤害的,除非经专业鉴定确定事故是因故意行为所致外,本人放弃对车主及驾驶员的损害赔偿请求;作为损害救济,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或本人人身伤损的,由保险公司按车损保险或驾乘座位保险赔付,并以此为限,本人不要求组织者和同行人员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四、 活动中,意外事故是因队员之外的第三者责任造成的,则由第三者负责对受损车辆及受害队员(包括本人)赔偿。同时,本人和其他队员有义务协助(包括协助调查、作证等)获得此种赔偿。 五、 本人确认:本承诺是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本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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